投 资 目 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投 资 范 围

本基金投资范围主要包括债券(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通知存款以及定期存款等其它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及国债期货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权证的投资,也不参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投资。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因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投资人利益,在每个开放期开始前 10 个工作日和后 10 个工作日以及开放期期间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在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 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