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权益须知

投资人权益告知书

尊敬的投资人:

为了更好地保障您的投资权益,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请在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基金/资管计划”)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一、基金及资管计划的基本知识

(一)什么是基金

基金是指通过发售基金份额,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形成独立财产,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管理人管理,以投资组合的方法进行证券投资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

()什么是资管计划

资管计划是基金管理公司向符合条件的特定客户募集资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户财产委托担任资产管理人,由托管机构担任资产托管人,为资产委托人的利益,运用委托财产进行投资的活动,管理计划投资人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符合条件的特定客户,是指委托投资单个资管计划初始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相应投资风险的自然人、法人、依法成立的组织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它特定客户。

(三)基金与股票、债券、储蓄存款等其它金融工具的区别

 

基金

股票

债券

银行储蓄存款

反映的经济关系不同

信托关系,是一种受益凭证,投资者购买基金份额后成为基金受益人,基金管理人只是替投资者管理资金,并不承担投资损失风险

所有权关系,是一种所有权凭证,投资者购买后成为公司股东

债权债务关系,是一种债权凭证,投资者购买后成为该公司债权人

表现为银行的负债,是一种信用凭证,银行对存款者负有法定的保本付息责任

所筹资金的投向不同

间接投资工具,主要投向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

直接投资工具,主要投向实业领域

直接投资工具,主要投向实业领域

间接投资工具,银行负责资金用途和投向

投资收益与风险大小不同

投资于众多有价证券,能有效分散风险,风险相对适中,收益相对稳健

价格波动性大,高风险、高收益

价格波动较股票小,低风险、低收益

银行存款利率相对固定,损失本金的可能性很小,投资比较安全

收益来源

利息收入、股利收入、资本利得

股利收入、资本利得

利息收入、资本利得

利息收入

投资渠道

基金管理公司及银行、证券公司等代销机构

证券公司

债券发行机构、证券公司及银行等代销机构

银行、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

(四)基金的分类

1、依据运作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

封闭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基金份额可以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交易,但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赎回的一种基金运作方式。

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额不固定,基金份额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场所进行申购和赎回的一种基金运作方式。

2、依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可分为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中基金、混合基金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对基金类别的分类标准,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的为股票基金;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债券的为债券基金;仅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的为货币市场基金;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其它基金份额的,为基金中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但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比例不符合股票基金、债券基金、基金中基金规定的为混合基金。

这些基金类别按收益和风险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即股票基金的风险和收益最高,货币市场基金的风险和收益最低。基金中基金的收益和风险取决于其具体投资的基金类型。

3、特殊类型基金

1)系列基金。又被称为伞型基金,是指多个基金共用一个基金合同,子基金独立运作,子基金之间可以进行相互转换的一种基金结构形式。

2)避险策略基金。原名保本基金,是指通过一定的避险投资策略进行运作,同时引入相关保障机制,以在避险策略周期到期时,力求避免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本金出现亏损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3)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ETF联接基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通常又被称为交易所交易基金(Exchange Traded Funds,简称“ETF”),是一种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可变的一种开放式基金。它结合了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的运作特点,其份额可以在二级市场买卖,也可以申购、赎回。但是,由于它的申购是用一篮子成份券换取基金份额,赎回也是换回一篮子成份券而非现金。为方便未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就诞生了“ETF联接基金”,这种基金将90%以上的资产投资于目标ETF,采用开放式运作方式并在场外申购或赎回。

4)上市开放式基金(Listed Open-ended Funds,简称“LOF”)是一种既可以在场外市场进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又可以在交易所(场内市场)进行基金份额交易、申购或赎回的开放式基金。

5QDII基金。QDII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 Investors的首字母缩写。它是指在一国境内设立,经该国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境外证券市场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投资的基金。它为国内投资者参与国际市场投资提供了便利。

6)分级基金。是指通过事先约定基金的风险收益分配,将基础份额分为预期风险收益不同的子份额,并可将其中部分或全部份额上市交易的结构化基金。

(五)基金评级

基金评级是依据一定标准对基金产品进行分析从而做出优劣评价。投资人在投资基金时,可以适当参考基金评级结果,但切不可把基金评级作为选择基金的唯一依据。此外,基金评级是对基金管理人过往的业绩表现做出评价,并不代表基金未来长期业绩的表现。

本公司将根据投资者适当性原则,对基金管理人进行审慎调查,并对基金产品进行风险评价。

(六)基金费用

基金费用一般包括两大类:

一类是在基金销售过程中发生的由基金投资人自己承担的费用,主要包括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和基金转换费。这些费用一般直接在投资人认购、申购、赎回或转换时收取。其中申购费可在投资人购买基金时收取,即前端申购费;也可在投资人卖出基金时收取,即后端申购费,其费率一般按持有期限递减。

另一类是在基金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信息披露费等,这些费用由基金承担。对于不收取申购、赎回费的货币市场基金和部分债券基金,还可按相关规定从基金资产中计提一定的销售服务费,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和对基金持有人的服务。

资管计划的费用应按《计划合同》约定收取。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47条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二)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三)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四)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六)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

(七)基金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

资管计划持有人的权利参照计划合同的约定。

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有权查阅基金的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三、 投资者分类

投资者分为普通投资者与专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普通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可转化为专业投资者。

(一)   专业投资者分类如下:

类别

机构资质/投资经验/投资实力要求

A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B

A类专业投资者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C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D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a) 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b) 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c) 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E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a) 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b) 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A类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F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经书面申请及经营机构评估后,转化为的专业投资者:

a) 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b) 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c) 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G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经书面申请及经营机构评估后,转化为的专业投资者:

a) 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

b) 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1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二)普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以外的投资者即为普通投资者。通过方正富邦直销电子交易平台开立基金账户的投资者默认为普通投资者。

普通投资者享有的特别保护包括:

1、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前,公司应当对普通投资者进行风险警示;

2、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高风险产品前,公司应当向其完整揭示产品信息,并告知特别的风险点;

3、普通投资者申请转化为专业投资者,公司应当向普通投资者说明对不同类别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

4、普通投资者主动购买风险不匹配产品时,公司应当向投资者进行特别警示,投资者可选择终止交易,也可选择继续购买。

(三)普通投资者与专业投资者的互相转化

普通投资者与专业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互相转化,投资者类型的转化仅可通过直销中心办理。

1、专业投资者转化为普通投资者

D\E\F\G类专业投资者可以书面告知公司选择成为普通投资者,公司应当对其履行相应的适当性义务。

2、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

普通投资者可申请转化为F\G类专业投资者,投资者应向直销中心提交《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申请及确认书》,以书面形式确认自行承担转化后可能产生的风险后果;同时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填写《投资知识测评问卷》。

直销中心应审核相关证明材料,结合客户《投资知识测评问卷》测评结果,审慎评估是否同意其转化。同意转化的,直销中心应向投资者说明对不同类别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告知申请的审查结果及其理由,并对告知、警示全过程进行录音或录像。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五、服务内容和收费方式

(一)本公司向投资人提供以下服务:

1.对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调查和评价。

2.基金销售业务,包括账户开户、申(认)购、赎回、转换、定额定投、修改红方式等。我公司根据每只基金的发行公告及发布的其它相关公告收取相应的申(认)购、赎回费和转换费。

3.网上交易服务。

4.投资咨询服务。

5.按照投资人预留信息提供净值提示、分红提示、交易确认等短信或电子邮件服务。

6.电话咨询服务。

7. 基金/资管计划知识普及和风险教育。

(以上服务内容涉及收费的,各基金/资管计划销售机构要明示收费方式)

(二)收费标准

基金/资管计划交易的相关费用参见本公司公布的公开法律文件。

六、投诉处理和联系方式

(一)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各项服务有疑问,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拨打客服热线等方式随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投诉建议。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如下:

网址:http://www.founderff.com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18-0990(免长途话费)

客户服务中心传真:010-57303716/3717

客户服务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11层02-11房间 

邮编:100101

(二)投资人也可通过书信、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监管机构投诉。联系方式如下: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网址:http://www.csrc.gov.cn/pub/beijing/,联系电话:010-88088086,传真:010-88088012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6号金阳大厦6层,邮编:100033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址:www.amac.org.cn,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0号交通银行大厦B9层,邮编:100033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网址:http://www.sipf.com.cn/,联系电话:010-66580883,投资者热线:12386,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22层,邮编:100033

(三)因基金/资管计划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资管计划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的,投资人可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基金/资管计划合同约定的地点。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投资风险提示

(一)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资管计划是照《计划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活动,风险收益特征按不同的投资标的及资管计划的不同结构而不同。基金/资管计划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资管计划,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资管计划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资管计划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二)基金/资管计划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资管计划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基金/资管计划的特有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及合同。

(三)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投资人利益优先,承诺以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管计划资产,但不保证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产品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 “买者自负”的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资管计划运营状况与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五)本公司将对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调查和评价。投资人在投资基金/资管计划前应认真阅读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应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基金/资管计划产品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以上风险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投资者投资基金/资管计划所面临的全部风险和可能导致投资者资产损失的所有因素。投资者在投资基金/资管计划前,应认真阅读并理解相关业务规则、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本权益告知书的全部内容,并独立做出是否购买基金/资管计划以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的决定。

基金/资管计划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以任何方式向投资者做出保证其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者保证其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

特别提示:投资者在本权益告知书签字,即表明投资者已经理解并愿意自行承担投资基金/资管计划的风险和损失。

 

投资人声明:

本人/本机构已经阅读仔细阅读《投资人权益告知书》,知悉基金管理人的风险提示且完全理解上述内容,充分认识投资基金/资管计划的风险和收益,并已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承诺具备承担基金/资管计划的可能风险损失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损失。

本人/本机构在已充分了解基金/资管计划法律文件内容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独立判断自主参与交易,并未依赖于基金管理人在合同条款及基金合约之外的任何陈述、说明、文件或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