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对多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是指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向两个以上特定客户募集资金,或接受两个以上特定客户的财产委托担任资产管理人,由商业银行担任资产托管人,为资产委托人的利益,将其委托财产集合于特定账户,进行证券投资的活动。
单个资产管理计划的初始委托资产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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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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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个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人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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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2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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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客户初始委托资产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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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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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资产管理业务投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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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金融衍生品、商品期货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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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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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低于一年,资产管理合同存续期间,资产管理人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办理特定客户参与和退出资产管理计划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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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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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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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低于同类型或相似类型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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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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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低于同类型或相似类型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费率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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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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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人可以与资产委托人约定,根据委托财产的管理情况提取适当的业绩报酬,在一个委托期间内,不得高于所管理资产在该期间净收益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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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对一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即基金公司的单一客户特定资产管理业务,是指取得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基金管理公司向单一客户募集资金或者接受单一客户财产委托担任资产管理人,由商业银行担任资产托管人,为资产委托人的利益,运用委托财产进行证券投资的相关业务活动。
单一客户初始委托资产规模
| 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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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投资范围
| 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金融衍生品、商品期货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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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限
| 一般不低于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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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率
| 管理费
| 不得低于同类型或相似类型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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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费
| 不得低于同类型或相似类型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费率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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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报酬
| 资产管理人可以与资产委托人约定,根据委托财产的管理情况提取适当的业绩报酬,在一个委托期间内,不得高于所管理资产在该期间净收益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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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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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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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式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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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私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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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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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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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于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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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于3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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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为1000元,视各销售渠道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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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为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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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5-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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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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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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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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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于2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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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人,机构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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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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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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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于3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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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于3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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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于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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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于3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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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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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投资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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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投资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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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募投资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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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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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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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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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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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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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在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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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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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在收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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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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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高于期间净收益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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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高于期间净收益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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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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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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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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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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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季度最多开放一次申购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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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季度最多开放一次申购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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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期每个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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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每月开放,部分每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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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终止,无法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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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特定客户的委托财产虽然由基金公司管理,但是由商业银行进行托管,不会出现基金公司挪用、占用委托财产的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客户委托资产独立于基金公司和托管银行的固有财产及其他财产。基金公司、托管银行不得将委托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基金公司、托管银行因委托财产的管理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委托财产。基金公司、托管银行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委托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答: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有认购、参与、退出费用。如果违约退出,还会产生相关违约退出费用。具体费用根据各产品合同规定执行。
答:客户退出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一对多计划(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的途径有以下方式:
a)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合同到期,该资产管理计划结束,客户按照合同规定退出该计划;
b)资产管理合同存续期间,资产管理人会根据合同的约定,办理特定客户参与和退出资产管理计划的手续。资产管理计划每季度至多开放一次计划份额的参与和退出,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c)违约退出,即在非产品开放日要求赎回。违约退出会产生一定的违约退出费用,具体费用根据各产品合同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