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 资 目 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投 资 范 围
本基金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的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通知存款以及定期存款等其它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参与股票的投资,也不参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投资。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