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户又称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是指基金管理公司向特定客户(企业、社团及自然人)募集资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户财产委托担任资产管理人,由商业银行或证券公司担任资产托管人,为资产委托人的利益,运用委托财产进行证券投资的相关业务活动。基金管理公司从事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可以采取的形式有两种:
单一客户初始委托资产规模 | 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 |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投资范围 | 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金融衍生品、商品期货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品种 | |
合同期限 | 一般不低于一年,资产管理合同存续期间,资产管理人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办理特定客户参与和退出资产管理计划的手续 | |
费率 | 管理费 | 不得低于同类型或相似类型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的60% |
托管费 | 不得低于同类型或相似类型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费率的60% | |
业绩报酬 | 资产管理人可以与资产委托人约定,根据委托财产的管理情况提取适当的业绩报酬 |